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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明,男,1929年10月出生,龙川县龙母镇龙邦村人。文化初中。父邹石运,母魏二,妻曾亚兰。因家境清贫,十四岁失学后在家务农学耕作,农闲与堂叔及堂兄弟一起挑米下铁场,挑盐上江西谋求生活。于1948年1月由地下党组织的魏礼同志介绍到大庙,参加了川中以魏强为队长的游击队,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调至河西,编入在郑群同志为司令员的东二支三团,直至解放广州和海南岛。而后又调至广东省税警团、华南军区警卫团。期间曾参加部队速成文化学习班结业后,1952年至1954年参加抗美援朝。1955年5月复员回乡,先后任龙母区龙邦、大庙三友(乡、管区)支部书记。1959 年冬调至县生产办公室工作。1961 年至1968年在鹤市公社任武装部长、革委会主任。1968 年冬任岩镇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主任。1971年冬至1990年先后任县物资局、物价局局长、县驻深圳办事组组长至离休。
在游击队里,先后任小鬼班战士、突击队员、副班长、班长,副排长。参队以来曾多次参加战斗。如1948年的和平河明亮战斗及1949年6、7月间追捕国民党县伪自卫队长黄道仁、谢洪恩带领的残军在龙母割布岭战斗,抗美援朝的凤凰山战斗等,多次受到部队的表扬和嘉奖。在有名的九连地区"五战五捷”河明亮战斗中连队被评为“缴机英雄连"。个人评为“战斗模范”并受到上级的物质奖励和嘉奖令。在县物资局曾被局区、县评为先进工作者。离休后还经常关心家乡公益事业的建设,做到有- -份热发-份光,生命不息,革命不休,永保革命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