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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伯初,男,1937 年8月出生,龙川县廻龙镇上篮村人。1956年赴疆,1961 年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分配到人民银行新疆分行,1983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 年调往工商银行新疆分行,1987年被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评为高级经济师。历任商业信贷处副处长、处长、总经济师(副厅级),主管信贷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坚持理论学习,关注国内外金融趋势及改革成果,多次在《中国金融》和《新疆城市金融》等杂志发表文章。常年担任工行新疆分行干训班老师和电视大学金融专业毕业论文的指导导师,以及工行新疆分行高级技术职称评委等工作。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秀传统,大胆创新,坚持管理与效益的齐头并进,注重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质量,支持新疆的经济建设。1985年以来,审批发放贷款200多亿元,支持新疆商业、企业商品流通和80多个大中型商业网点的建设;帮助60多家粮办工业进行技术改造:发放近10亿元贷款支持乌鲁木齐建成商业一条街,这些贷款项目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了当地政府与市民的一致好评。在三十多年的金融工作实践中,成为经验丰富的金融管理高级人才,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因出色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业绩表现,曾十多次被评为金融系统的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