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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兰,男,又名班如平,系龙川县锦归乡崔屋村人,1904年9月8日出生于山村的一个贫苦家庭,祖祖裴辈靠租种地主土地生活,少年的崔兰在苦难中度过。因生活所迫,1926年3月崔兰去梅县给人扛轿、拉车谋生,他从小勤奋好学,为穷人常打抱不平,在革命思想影响下,于1928年春在梅县参加了由地下共产党员叶卓、黄水泉组织的工人纠察队,经常活动在梅县、丙村、西阳公下一带,同年5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后不久,工人纠察队又与梅城地下党组织取得联系,组织起工人赤卫队,准备配合梅城武装大暴动。崔兰与曾亚桥等十余名纠察队员受中共党组织派遣打入警察局所属的基千队工作,并借此机会侦察敌情,摸清情况,为夺取敌人枪械作好里应外合准备。一天午夜,约定收缴基干队的枪械,但因外援误时,“里应” 活动被敌人发觉,敌人立即逮捕我方队员,崔兰等被捕入狱。后经梅城工人赤卫队解救出狱。
出狱后受党组织的派遣,与叶卓、黄水泉等回家乡崔屋村开展革命活动,主要任务是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唤醒民众,筹粮筹款,购买武器弹药。同时,秘密组织了有30多人参加的农民武装队伍。由于当时何屋村绅士头子何子江告密,并勾结鹤市区自卫队长曾开华以及县自卫大队黄丙才带领反动武对崔屋村实行多次围剩。为了保存革命力量,1929年1月,崔兰带领突围出来的农民武装转战到回龙东北大塘肚苏区,与刘琴西、罗屏汉、刘光复等一起组织农会、赤卫队,1929年3月被任命为中共龙川县临委下辖的龙(佗城)老(隆)鹤(市)区的区委书记。
1931年10月,由于党内左倾错误的影响,崔兰被错作“AB”团分子,杀害于兴宁大坪双头山枫树坑,时年28岁,现评为革命烈士。崔兰一生英勇战斗,为人类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他的革命精神永远激励着后人,他的英名千古,虽死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