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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麻痹得很。1941年春,我从香港早不回迟不回,偏偏陶五娣逃婚到我家那几天,见了面;1942年春我从香港逃回龙川,也恰好是案情告发,要捕人的时候,我偏偏回来了。邓鸿芹对我已有暗示,估计我已走了,我亦正打算离家,祖母叫我过了圣约瑟大瞻礼才走。真是阴差阳错,无巧不成书,就在大瞻礼那天我被捕了。
在我被捕这十个小时内,我做了一件很得意的事,我通风报信,通过黄用舒同志叫张修逃走成功了,本案的主要人物一走,案情就见轻了。
第二个场面:
……第二天一早,邓鸿芹带着卫兵和那条狗,来到看守所,一直上楼,叫邓贵良把我从大仓带到楼上来。然后,叫所长和别的人,都离开楼上,只剩下我与邓鸿芹两人,细声交谈。
“唉!你不是说要早走的吗?怎么没有走呀?本来我怕你没走,想叫人预先通知你,我能派什么人去呢,郑秋华一天围在我身边。”他说:“你们真傻呀!幼稚!怎么叫这无知女子入党呢?她懂得什么!”
他说:“你是不是共产党,要告诉我,我是要救你的。”我插话说,我不是共产党。
他说:“谁是共产党你知道吗?罗健行(即李健行)是不是?刘汝琛是不是?”我说,我哪里知道。
他说:“陶五娣家里来县府告发,我只把它作为男女私情看待,不作处理,他们在县里告不动,便告到专员公署去了,公署有电报要捕你们的。”接着,他拿出电报给我看。果然有我和刘斐成、叶观渭的名字,他还把陶五娣的状纸也给我看了,状纸说我主使张修带她到我家里的。
他说接到电报后,马上与郑秋华等叫陶五娣到龙台审问,她把张修如何带到你家中,又如何带到叶潭说得非常清楚具体,那不会是假的。最初,还想把它作为男女苟且之事,陶五娣极力不认。
他说,捉到你,倒给我添了麻烦。我要设法救你的,你看看,还有什么人能救你的吗?
我说,在韶关的蒋光鼐、张文是肯救我的。他说,好极了,你马上打电报去,还要向朋友写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