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8 来源:
自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一书于本世纪三十年代问世以来,引起学者们对客家研究的极大兴趣。目前虽然对客家民系形成的时间尚无一致的结论,但对历史上几次大迁徙对客家先民有重要影响,看法则是一致的。这是指:西晋永嘉之乱后的民族大迁徒,唐朝安史之乱后以至五代纷争引起的北人大规模南迁和北宋靖康之难后随宋室南渡的大批北人南迁,等等。但这些都是辗转迁徙,从黄河流域迁至长江流域,渡江而南至苏南、皖南、湖北、湖南、江西、浙江,进而至福建、广东等地。迁徙的形式虽然也有一乡一县的迁徙,或举族迁徙,有些颇具规模,但多数是分散的。而秦汉时期以大规模征伐的方式向岭南进军,数以万计、十万计的人适戍岭南,它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容低估的。
前已述及,秦始皇曾发五十万大军分五路进军岭南。此后,他为了长期占据岭南,开发岭南,除了命令攻占岭南的军队驻守该地外,还应赵佗使人上书之请,派15000无夫家之女至赵佗军中,“以为士卒衣补”。三十三年(前214年),又下令将一些罪人,包括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等发配到岭南。”西汉元鼎五年(前112年)南越反,汉朝政府再次派二十余万人击南越。”西汉初,政论家晁错曾述及秦时发罪犯谪戍岭南的情况。他说:“臣闻秦时北攻胡貉,筑塞河上。南攻扬越,置戍卒焉。……扬越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其性能暑。秦之成卒不能其水上,戍者死于边,输者债于道。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在这些谪戍的罪犯中,有的是秦时所灭国的官吏,也有赘婿、商贾等。他们之中有些人有文化知识,具有管理才能;有的善于经商;有的长于务农。他们来到岭南后,与当地人通婚,并把中原地区先进的耕作技术、风俗习尚,带到了岭南,对岭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汉书·高祖纪》载,高帝十一年(前196年)五月诏曰:“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佗)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今立它(佗)为南粤王。”从这一诏书可以看出,秦徙中县之民至岭南,使与百粤杂处,对当地起了移风易俗的作用,改变了粤人“好相攻击”的习气,使人们和睦相处,即《汉书·南粤传》所说的“和辑百粤”。”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县之民”来到南方三郡后,因尉它(赵佗)治理有方,直到汉初,“中县人以故不耗减”。唐乾符五年(878年),邑人韦昌明所撰《越王井记》中说:“秦徙中县之民于南方三郡,使与百越杂处。而龙有中县之民四家,昌明祖以陕中人来此,已几三十五代矣,实与越井相终始。”亦说明秦汉时中原地区人民迁来岭南后,代代相传,生活是相对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