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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龙川土改时,我任瑶亨乡人民政府乡长和党支部书记。瑶亨乡当时是龙川土改第一批三个试点乡之一,经上级批准:四甲在解放战争时已经分田废债,在这一次土改中不再进行土改。在全乡土改誓师大会上,还受到地、县土委会领导高度赞扬(当时东江地委,省土改分团团长钟俊贤,龙川县委副书记,土委会主任刘波)。但后来由于龙川土改被扣上“夹生饭”“走过场"帽子,结果1952年又开展土改复查。为了纠正“和平土改”,就出现宁左勿右的思想,结果造成过火斗争,错划不少地主和富农。由于四甲分田时不同于全县情况,所以1952年土改复查时,对四甲的要求也与全县复查有所不同,采用“查涵补缺"办法。就是说,土改时是分田废债,土地见人见份平均分配。所缺的主要是没有划阶级。我认为四甲土改复查没有必要与全县复查情况相提并论。而且按“查涵补缺”办法而重新划出的地主、富农。与全县情况相比还是较为稳当一点的。具体做法中,是把1947年以前(四甲是1948初土改的)三年来的经济情况为依据而进行补划地主,富农。对那些比较明显的,提出给群众评议、评定·后,也不搞没收浮财、家物,只没收1947年前已有的耕主,上级只派来少量的工作队员。尽管如此,四甲仍不例外,在复查中错划为地主的就有两户,最后定案时,为四户地主,两户富农。四甲土改从此告一段落。
一九九七年六月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