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革命故事 -> 点击返回上一页
建立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和农村生产体制变革之九

时间:2020-12-30 来源:

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龙川县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入高潮。至1956年,龙川全县私营工商业基本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

(四)人民公社的三个阶段

1958年10 月,中共龙川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撤销全县31个乡镇,合并886个高、初级社,建立老隆、佗城、鹤市、铁场、龙母、黎咀、赤光、车田、麻布岗、贝岭、上坪11个人民公社(下称“公社”),入社农户达9.57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99. 4%。公社成立后,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合为一体,既是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又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把“一大二公”作为它的基本特征。“大” 就是规模大,全县平均每个公社6 897户,鹤市公社1.13万户;“公”就是公有化程度高,一切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由公社统一领导生产,统一分配,取消按劳分配,实行供给制。此后,公社规模不断调整划小,至1980年12月,全县分设29个公社。公社体制与管理,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8 年10月至1959年1月,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五统一:一是统一生产资料。原高级社一切公共财产无偿转为公社所有。二是统一指挥生产, 安排劳力。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产集体化”。公社设团、营、连、排、班军事组织。全县设14个团,186 个营,802 个连,3 499个排,1.37万个班。三是统- -安排生活,建立农村集体食堂。全县办食堂3319间,参加集体食堂吃饭的农户达8.54万户,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91%。四是统一办福利事业,全县共办托儿所2941间,幼儿园2 744间,敬老院48间。五是统一分配, 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全县各公社发了两三个月工资,每个劳动力3 ~4元,但后因公社经济无力支付而停止。

★第二阶段1959 年2月至1959年12月,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59 年春,中共龙川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队为基础,物资劳动、等价交换,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按劳分配、承认差别”的方针,将全县185个管理区调整为645个大队,实行三级所有,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继续实行工资与供给相结合的制度。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统一”:统一领导生产,制订生产计划,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罚”(即包工、包产、包成本的责任制,超产奖励,减产扣罚);统一生产资料和收入,公共财产归大队所有,生产队使用和保管,一切农副产品收入和产品归大队;统一分配, 粮食由大队统一管理 ,社员均在集体食堂吃饭,口粮采取“以人定量,指标到户,实物到队,食堂保管,按月结算,节余归己,超过不补”原则。自体制下放后,“共产风”初步停止。



相关专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