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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办公厅批复
粵党史[2011] 16号文还随文将中史厅[2011] 7号文转发给中共龙川县委、龙川县人民政府,其文内容如下: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省老区建设办公室:粵党史[2011] 8号来件收悉。根据来函请示:我们对龙川县当年是否属于中央苏区范围一事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随函所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训令》等文献、当时中共兴龙县委发出的有关文件、老同志回忆材料及国民党方面的文献档案资料进行了审核。根据民政部、财政部1979年6月24日有关文件规定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划分标准,我们认为,现有资料可以证明龙川县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地区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曾属于中央苏区粤赣省管理区域。据此,可以认定今龙川县当时属中央苏区范围。此复。
龙川县被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认定为原属中央苏区县时,全县人民欢欣鼓舞。恢复了龙川县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历史地位,给龙川县今后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契机。龙川县从上到下积极开展讲“苏区”、爱“苏区”,弘扬苏区精神的教育活动。2012年10月至12月,龙川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与各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为主体,组织了25个“五老”宣讲团,深入到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弘扬苏区精神,做革命事业接班人”主题讲座活动,讲清什么是中央苏区、什么是苏区精神、如何去弘扬苏区精神。此活动加强了青少年的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全县受教育的中小学生有13万多人次。
二、制定扶持老区建设的优惠政策
中共龙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老区扶持政策的同时,根据龙川县的自身实际,制定了不少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倾斜政策。
1980年7月10日,龙川县革命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的通知》。对老根据地建设提出了九条倾斜政策:一是明确老区建设的方针;二是加强老区的生产建设;三是帮助有水力资源的老区发展小水电;四是加快公路建设;五是努力发展加工工业;六是积极发展文化教有事业;七是积极办好收购、供应工作;八是努力搞好老区的民政工作;九是加强老区建设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