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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体制,加快各项事业建设之八

时间:2020-12-31 来源:

三、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全面推进城镇化、新农村建设

20世纪80年代龙川县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为了有计划、有效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中共龙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了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全面推进了城镇化、新农村建

设的步伐,也加快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发展。

(一)国土资源管理

1985年前,龙川县未设国土管理机构,土地由各级政府或集体(社、队组织)负责管理。1986年成立龙川县国土局(后改为国土管理局),各镇相继成立国土办公室(后改为国土管理所)。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龙川县对宅基地进行清理与发证,并向土地用户开始征收垦复基金。1992 年6月,龙川县人民政府

印发《龙川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实行土地补偿使用的政策。龙川县国土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土地资源和利用现状的调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1998 年各镇国土所划属县国土管理局管理。1999 年开始征收耕地开垦费,以保证今后开发土地资金的需要。2001年12月,龙川县国土管理局与龙川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合并为龙川县国土资源局。从此,龙川县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 龙川县 2012年至2016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用地22家,总面积499. 82公顷,其中落实征地面积364.72公顷,征地率是72. 97%。在征而未供用地方面,龙川县2012年至2016年已供地287. 75公顷,供地率是57. 57%。龙川县征地率与供地率基本达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需求,同时还加强了工业园用地的管理。

★加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2017 年,龙川县有持证矿山14个,其中广东省级发证2个,河源市级发证5个,龙川县级发证7个,6个矿山处于长期停产状态,8个矿山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严格执行开发矿山审核上报制度。按照2013年至2018年龙川县采矿设置计划,严格执行勘查开发准入制度。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龙川县严格落 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坚持耕地保护红线,制定了《龙川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公告制、招投标

制和监理制的“五制”管理制度。2011- -2017年,全县完成了0.72万公顷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至2017年年底,全县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量3.15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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