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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体制,加快各项事业建设之十一

时间:2020-12-31 来源:

★中心镇建设在“十二五”期间,龙川县有规划、有步骤地推进两个中心镇建设。

1.鹤市镇该镇位于龙川县东南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龙川县东南五镇的经济、文化、商贸、物流中心,辖区总面积近52平方千米,2016 年末人口31 092人。近年来,该镇加强了对红色资源的开发,在鹤市街口桥头建有“鹤市武装暴动”雕塑,此雕塑成了龙川县红色旅游胜地之。

2.麻布岗镇该镇位于龙川县北部、东江上游,距龙川县城76千米,辖区面积179. 09平方千米,2016 年年末人口44 402人。麻布岗镇与江西省定南、寻乌等县相近,与广东省兴宁县相邻,是龙川县北部商贸、物流、文化中心。在中心镇规划建设中,加强了对街道、过境公路的建设,建成了龙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从而带动了该镇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人流物流一片繁荣的景象。

四、建成全民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进行人力资源开发1958年龙川县农村全面实行人民公社制度后,各公社都建有福利院(敬老院)。对农村“五保户”,有的送到敬老院去度晚年;有的在家,由生产队给予物质照顾,政府民政部门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对军烈属,政府民政部门和生产队给予一定的物质照顾。对在校学生,有部分学费减免,但对全社会福利保障是薄弱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龙川县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共龙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和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感,也直接感受到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亲切温暖。

(一)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

1949年6月,龙川县设立民政科,1972年更名为民政局,民政局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党和人民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扶助、救助,要通过民政部门具体去抓落实。

★社会救助龙川县 人民政府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需要救助的人开展积极救助。

1.城乡低保 1996年11月12日,龙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1997年1月,龙川开始实施城乡居(村)民生活最低保障制度,对低保实行动态管理。2017 年9月,龙川县城乡低保对象10 651户、2626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 6%。其中城镇1 286户、3025人,农村9365户、23 242人。城镇低保补助标准从2012年人月均180元提高到457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从2012年人月均130元提高到2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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