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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南下大军在龙川建立前进基地(四)

时间:2021-08-27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三、遵照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指示,在老隆成立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发行“南方券”,面额有一角、五角、一元、十元。分行地址选在老隆寨背街。在发行之前,召开了老隆商会、工商界代表和各界人士大会,由边纵司令部、东江行政委员会、东二支司令部、龙川县人民政府等单位的负责同志讲话,并发布《南方人民银行新币发行条例》,并规定“在新币流通地区,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应以新币为本位,不得歧视、拒绝使用。对我各部队过去发行的流通券,由南方人民银行负责收兑。”

四、成立龙川老隆税务局,负责征收出人口货物税,由东二支司令部发布税率条例。

征收额:人口货,由3%至10%,谷米免税;出口货,由3%至8%,耕牛禁止出口;屠宰税15%。

通过征收货物出人口税,可以缓解机关部队的庞大的开支,同时对巩固南方券的流通地位,也起了很大作用。

五、在龙川佗城开办东江公学。招收知识青年300多名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毛主席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以及《社会发展简史》,引导他们明确中国革命的任务,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特别强调领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重要性,准备迎接解放,进城搞好接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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