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 来源: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朱明健从警36年,秉公执法,勤政为民,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級英雄模范”,中共广东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今年8月17日国家人事部授予10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朱明健同志名列榜首。为表彰朱明健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省委、省政府作出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朱明健同志学习的决定。
朱明健同志1963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担任治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刑侦部门的领导工作,无论在哪一个岗位,他都克已奉公,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在担任省公安厅刑侦部门领导和分管刑侦工作的厅领导的十多年里,他身先士卒,深入一线,率先垂范,带出了一支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刑侦队伍。他参与指挥侦破了一大批重大特大案件,有力地打击了严重犯罪分子的囂张气焰,为维护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立下了显赫战功:“9601” 特大跨境贩毒案、“6.13”东星轮千万港元大劫案、番禺“12.12"持枪抢劫银行解款车案、中山“4.15" 持枪抢劫银行储蓄所案、南海“7.12"绑架勒索案、“9810” 张子强严重暴力犯罪集团案、湛江“9898" 特大走私案等,在侦破这些案件的过程中,朱明健同志善于集中参战干警的智慧,指挥果断得当,作风艰苦深入,受到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人士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