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 来源:
为澄清史实,《五兴龙苏区史料》定稿前,编撰者曾数次走访大塘肚苏区幸存的革命老人,查阅历史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甄别等。据原大塘肚乡农会长钟德清(1989 年病故)等数位老人回忆,认为确是民国18年春天(1929 年春),由刘琴西(当时群众称他“刘青天”)主持,在大塘肚长塘面成立闽粵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的;“五兴龙 县苏”一成立,立马在大塘肚进行土改分田。16岁以上(分田册上是13岁)每人7升种子田,15岁以下的每人5升种子田。可见,分田时间与政府名称均无谬误。至于印信是否后来加盖一-事,正如前面所述,印章盖在扉页上,次页为农会布告,从第三页起才是各户分田花名册。若“五兴龙县苏”尚未成立(也当无印章可言),次页农会布告则不可能出现“现奉闽粤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指示,令开:”这一领衔语句。同时,细察原件外形、装璜、纸色、手迹等,乃出自一人之手,且均找不出是后来装补上去的痕迹。
为尊重历史事实,《五兴龙苏区史料》定稿时,省委党史办刘寒同志曾提出颇有见地的意见:在那“左"倾路线盛行之时,可能上级组织(或东江特委)曾有过建立“闽粤赣苏区"的意向,并曾向东江特委(或主要领导人)征求意见。作为东江特委领导人之中的刘琴西,当时思想较为激进,当“五兴龙县苏"成立时,便率先把“闽粤赣边”的称谓用上去了,遂有了“闽粤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印”这一印信。革命战争年代,出于革命形势和发展的需要,这是常有的事。故这一做法不无可能,乃为多数人所认可,因之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