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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1929年春,是大塘肚土改分田和闽粵赣边五兴龙县苏维埃政府成立的时间,这应当是事实;而1930年11月成立中共闽粤赣特委和1931年夏成立闽粤赣特区苏维埃政府这也是有案可查的史实。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刘琴西能在贯彻中共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前,提前一年半时间使用了“闽粵赣”的称谓?能否找到或推出更令人折服的理论根据?
无独有偶。笔者近年发现,在中央苏区的兴国县亦曾有过与“五兴龙县苏”及其土改分田这一史实相类似(乃至雷同)的史料,不妨抄录如下,也许对澄清成立“五兴龙县苏"及大塘肚土改分田的时间问题不无裨益。
1995年4月16日全国公开发行的《党史信息报》第2版,刊有兴国县委党史办胡玉春同志一文:“苏区曾使用过中华苏维埃纪年法”。全文如下。
近日查阅史料,在两件苏区文物上赫然发现,苏区曾使用过中华苏维埃纪年法。一件文物是“赣南红军新编第四团布告”,落款为“中华苏维埃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另一件文物是兴国县苏维埃政府1930年翻印的小册子《农民协会章程》,书末有墨笔添上的时间“中华苏维埃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