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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老隆的商业(二)

时间:2021-01-06 来源:

1949年9月,南方人民银行成立,发行南方券上市流通,市场交易均以南方券为本位,禁止使用港币、白银、黄金、谷米,棉纱及其他物资作为交易手段。南方券的上市流通,大大地方便了市场交易,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不久广州解放,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成立,以人民币替换南方券,实行统一货币制度。南方券的顺利发行,对老隆乃至整个粤东解放区的物资收购,活跃市场,解决部队给养,稳定物价,迎接大军人粤等诸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49年9月,粤赣湘边纵队根据南方局的指示,南方贸易公司成立并在老隆成立东江分公司,这是东江解放区的第一家国营商业机构,在百废待兴的解放初期,这个国营商业成为一颗新星,一面旗帜,它以南方人民银行为后盾,向各地大量收购和供应土产、百货、纱布、火水、粮食、食糖、食盐等商品,在平抑物价方面起了巨大作用。从广州、惠州乃至香港大量购进火水、汽油、洋纱、杂货、胶轮、食盐等商品供应粤东北广大地区和江西赣南各县,又从本县及和平、连平和江西三南一带收购竹木柴炭、纸把、粮食、土碗、茶叶、香菇、猪牛鸡鸭、松香等土特产品运销惠州、广州、汕头及香港等地。国营贸易公司成立后,业务发展迅速,很快就确立了市场的领导地位,营业部门庭若市,不少私营商家纷纷向营业部批发商品,并代理贸易公司收购土特农副产品,1949年冬广州解放后,商品流通渠道畅通,老隆以国营贸易公司为龙头,利用它水陆交通便利的优势,市场又开始活跃起来,商品购销和转运益频繁, 再次成为东江上游物资的集散地和转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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