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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937 年秋,古柏的二兄古梅去了延安,向毛主席报告古柏在广东龙川牺牲的消息,毛主席极为悲痛,为古柏挥豪题词:吾友古柏,英俊奋发,为国捐躯,殊堪悲悼。愿古氏目胞继其遗志,共达自由解放之目的。毛主席从延安还给在南雄地方工作的古柏同志夫人曾碧漪去信,鼓励她坚持工作。由于当时历史条件限制来不及破案,一直到解放后,古柏同志生前秘书周兴同志任公安部副部长,亲自去落实这个案件。1956 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给龙川县公安局发来通知,在大革命时(按:应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央领导人之一----古柏同志, 于我县上青坑(或下青坑)纸厂下牺牲要求查清案情,尽快破案。经龙川县公安局领导研究,先后派出蔡副局长、黄传梓、王文明等同志前往实地与该地毗邻的古柏同志家乡(江西省寻乌县中和乡)和寻乌县的有关地方开展调查访问,经近一年时间的调查, 龙川县公安局于197年4月1日,写出《关于古柏同志牺牲情况调查结果及对凶手初步处理情况报告》(龙安秘办字第7号)。该报告称,古柏同志及其- -战友的不幸,主要是由王应湖告密及伪警卫小队长黄居成积极的结果,而警卫队第二小队长黄卓亦是同谋之一。后经龙川县检察院起诉,龙川县人民法院于1958年6月1日对杀害古柏同志的主要凶手黄居成、黄卓、王福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处王敬卿死缓,判处王应湖无期徒刑。这是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震动南中国的一大案件。 新中国成立后,经组织上安排,古柏夫人曾碧漪分别于1957 年和1997年先后两次携带其孩子古忆民到龙川县,“广东省委和龙川县委都非常(重视)这一工作, 古柏同志牺牲的地点和内容都立了卷,摄了照片在龙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