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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据《龙川县军事志》载,1970年3月13日,东江航道龙川603工程,发生意外爆炸事故,炸塌土石方600多立方,导致在现场作业的600多名民工伤亡172人,其中当场死亡39人,重伤45人。事故发生后,县人武部副部长段以祥、副政委王才带领官兵9人火速赶到现场,组织民兵送行抢效。指挥官兵用双手扒开石块和泥土,救出被压埋的民工,仅在3小时内,将全部伤员运送到县人民医院,并及时与解放军驻龙川三十八医院、一六五医院、驻博罗解放军三十三医院和驻兴宁一七九医院联系,各部队先后派出医护人员417名授入抢救工作。为抢救伤员,许多民兵和医护人员连续工作两三个通宵没有休息,有的还带病坚持工作,同时还组织官兵和民兵为受伤人员输血,共计8400毫升,使受伤民工安全脱险。这一特大事故已过去40余年,特刊发见证人骆洁声一文,以飨读者。
1968年秋,按广东省的规划,龙川县开始了新中国成立后县内的五大工程建设,首先进行的是为落实毛主席“要迅速改变北煤南运”为目标的两大工程:修通龙四铁路(龙川到兴宁四望嶂煤矿)及建设东航龙川煤运码头。由于码头设计储煤场为60.3米高程,当时我们都称为603码头工地。县革命委员会决定由佗城、附城、义都、四都、黄石等几个公社抽调有身强力壮的公社社员各自组成民工营,统一由“龙川县码头工区指挥部”管理调配,龙川县人民法院原院长阎长福为总负责人。
1968年9月,各民工营开始了大干、苦干拼命干的搬山工程,该工程需移民一个大屋(“黄屋”), 挖掉三座主要由牛肝石、花岗岩构成的山头,挖山使用的工具全部是锄头、畚箕、板车、钢钎、铁锤,至后期才有二部铲车,一部鼓风机和几副风鑽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