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1 来源:
龙川县海源自来水厂改建施工工地一名开挖掘机的师傅,在挖掘土方时,突然挖到一个黑色圆弧形、直冒白烟的“大家伙”。经仔细察看,“大家伙” 居然是-枚炸弹。大吃一惊的他赶紧报警。
龙川警方火速出警,与县消防大队官兵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对现场施工人员和周围群众进行紧急疏散,并对周围200米范围进行了警戒。同时向省、市公安机关汇报,请求排爆专家前来支援。
这枚炸弹的存在代表着极度的危险。由于在挖捆施工过程中弹体已被挖破,炸弹已在冒烟燃烧,随时都有可能爆炸。同时,炸弹距离水厂蓄水池等建筑不足5米,一旦爆炸,势必危及周围近万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县城20万群众的供水安全。
在接到龙川警方请求后,于2010年7月13日上午9时,省公安厅指派的排爆专家彭金样、蒙远奇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赶到现场,与该县公安民警、消防官兵一起对炸 弹进行处置。
经勘察发现,炸弹长约70厘米,直径约20 厘米。专家鉴定认为,该炸弹系日军侵华时空投下的燃烧弹,威力相当于12吨TNT炸药,具有很强的杀伤力。
根据排爆专家的指示,拆弹人员用消防用水将弹体冲刷出地表,并准备好棉被等物品,准备把炸弹包裹好进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