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4 来源:
四条记述同一事实的史料有三条不记赵佗。《淮南子》比《史记》成书尚早数十年;《汉书》是广泛征引当时所存前汉史料,吸收《史记》成果,经过审慎考订后写成的,应当可信。由此可见,《史记.主父列传》中与屠睢之名并列的“佗”字为衍文,不足为据。中华书局一九五九年点校本《史记》对该文中的“佗”字,用比正文小一号的字体排印,并加园括弧,以示其为衍文,是有见地的。
赵佗在什么情况下率卒戍越?上引史记.主父列传》和.《汉书:严安传》都明言,秦军初战失利之后,"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趣”。《准南子》与《汉书.武严助传》记此同一事件时,说是秦军受挫之后“发谪戍以备之",但未写出调戍的首领是谁。《史记.淮南王列传》在叙此事时说:秦始皇“又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汉书.武五子传》说:“昔秦据南面之位,制一世之命,威服四夷……。其后尉佗入南夷。”都只提赵佗,而末述屠睢。结合前引史》、《汉)有关记载考虑,赵佗既然参加过统一岭南的战事,那么就应是在秦越双方处于相持之时,率领谪戍之卒人越的。
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种意见值得商榷。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在其读史札记中认为:赵佗在秦时仅为龙川令,安有将兵征戍之事?笔者以为,这种怀疑未免否定了基本史实。关于秦越战争及赵佗将卒成越事,多见于汉武帝时期政治家的言论,当时上距秦朝只数十年,所述当不致子虚乌有:而且引述这些史事是为向皇帝陈述某一政见,如果胡乱编造,是会犯欺君之罪而致杀头的;第二,赵佗在任龙川令之前,任过“尉”职。这也有《史》、《汉》二书的多处记载。在秦的官制中,“尉”是比较重要的军职。《战国策.秦策》:“秦之右将有尉。”身为秦尉的赵佗在统一岭南的军事活动中将卒戍越,是其职内之事,何可怀疑!
现在的问题是,赵佗窨何年开始将卒戍越?为了考证这个年代,先要确定秦初次进军岭南的年代。公元前二二三年秦灭楚;次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序其事于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二二二年)五月以前。当年,秦又在江南设置了闽中、长沙、九江三郡。于是,秦趁这一大好形势迅即进军岭南。《史记.王翦列传》说:秦“竟平荆地为郡县,因南征百越之君。秦平楚江南地设郡县既然是在公元前二二二年五月以前,“因南征百越之君”是紧接前一军事行动的下一个行动,则也应在同年,即公元前二二年四。
据《淮南子.人间训》载,秦初次出兵岭南经历了“三年不解甲弛弩‘及'凿渠而通粮道",在冲突中尉屠睢被杀的曲折过程,为时当大约四至五年,才向岭南作第二次谪戍,以加强兵力。最后于三十三年(公元前二一四年)完成统一岭南大业,在该地设置三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