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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古坑会议”的成果(四)

时间:2021-01-18 来源:

(四)转移隐藏枪枝。1937年9月以后,陈毅同志与国民党大庾长签订停战协定后,1937年11月于南雄活动的红军北上抗日,编人新四军。他们北上时,给南雄地方党留下长短枪200多枝(其中驳壳支、左轮一支、曲尺一支)。1938年冬,在县委领导下成立壮丁常备队第三中队(第一、第二中队是国民党的)时,拿出了150支左右,李树华同志任珠玑乡乡长时又借用了几十支作为乡自卫队用,这些武器后来都给国民党收缴了,仍留有30多支枪分别由白木、赤溪湖等支部保管,驳壳由陈英使用,左轮和曲尺交省委电台使用。我到南雄后,负责保管枪支的几个支部都说他们地处湖口乡,比较暴露,怕国民党搜查,会连累不少人,要求转移。县委把转移枪支作为应付“突然事变”的措施来抓,接受了他们的意见。经县委研究转移到比较偏僻的、隐蔽的樟树下等村庄的党支部保管。但交接双方都不接触,互不知道,由我带几个助手做中间交接联络,于5月份的两个晚上12时按指定地点完成交接任务,以后这批枪支何处去了,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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