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9 来源:
3.县委、县政府办好几件事:
(1)首先成立全县区乡政权和县属机构。
(2)恢复共用事业。接管公共汽车站和县电话所。派余进文接管龙川一中,派郑森林接管平民医院,接管电厂,接管麦粉加工厂。特别令我满意的是电话畅通和汽车畅通,全县学校恢复上课。
(3)建立全县性党组织,确保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
(4)原属河东、河西、和东游击队,即独立第一大队、 第二大队、第三大队与其他武工队,进行整编,除上调东二支主力团队外,统一建立龙川县公安总队,黄仕标为总队长杨荣烈为副总队长。归县指挥。
(5)发动群众,组织各级农会。
(6)组织武力,消灭黄道仁、谢鸿恩残部。根据当时情况与任务,县领导分工:郑风主要负责支前工作,主要抓鹤市区:骆仰文仍在川北,指导杨荣烈带的公安监视黄道仁部活动;刘春乾驻佗城,清理和接管原国民党县级机构和档案,帮助余进文恢复县一中工作;刘波组织整编恢复全县党组织建制,魏秋镜协助他;叶惠南主持机关工作和宣传工作,我除负责全面工作外主要负责军事工作,我当时掌握东一支三团一营(后改边纵四团)和公安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