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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恺钦点探花后,被委任为江西吉州通判,当时吉州太守空缺,罗恺便代理太守职务主持政事。吉州情况复杂,贪官与劣绅常常互相勾结鱼肉乡民,对罗恺阳奉阴违。他上任后,勤政爱民,事必亲躬,明察秋毫,把政事料理得井然有序,对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吏和趋炎附势的劣绅严惩不贷,州民无不感激涕零,百官对他也肃然敬畏,不能不刮目相看。那些恶少无赖也不敢胡作非为,横行乡里。由于罗恺在吉州政绩卓著,宋仁宗嘉祐六年奉调入京晋升大理寺丞,掌管刑罚。他在大理寺丞任内办案不畏权贵,铁面无私,断案如神。不久又调任殿中丞,总管为皇帝服务的尚食、尚药、尚酝、尚衣、尚舍、尚辈六局。由于他对宫禁中各种规章制度不太熟悉,又不去巴结皇帝身边的宠臣、权贵,因而得不到皇帝的重视,将他外调淮阳军任知军(相当于知府)。罗恺不但不感到难过,反而感到如释重负,深感“伴君如伴虎”。到淮阳后,他恩威并重,励精图治,身体力行,以精明强干的办事能力,把政务处理得卓有成效,深得民心。
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仁宗驾崩,英宗赵曙即位,改号治平。罗恺于治平二年(公元10655年)奉旨调任开封知县,开封县衙设在京师汴梁。当时在汴梁做魏国公的韩琦推心至腹地教诫罗恺说:“在天子限皮底下做官事事都要小心在意,这里鱼龙混杂,不能按一般常规办事,京城豪门大户比比皆是,他们与重臣名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稍有不周,就会把自己弄得身败名裂,一生名节尽付东流。”罗恺虽觉得韩琦所言不无道理,但他认为自己一生为官清正廉明,没有什么过错,不怕权贵从中作梗,对此他泰然处之,京城里的达官显要和开封县衙内的大小官吏也知道罗恺是个博学多才,不阿谀逢迎的“铁笔御史”,办事不循私情,不受贿赂,所以也不敢随意惹事生非,平时依恃权势作威作福的豪绅也不敢随便仗势欺人。他的声誉政绩有口皆碑。当年旋改任屯田员外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罗恺又被晋升为提点府界公事(宋时设有“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这一官职,掌管京城开封府界县镇刑狱、盗贼、税务、河道修理等事务),赐五品官服。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罗恺经考绩,迁入鼓院任职,掌收臣民章奏。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晋升屯田郎中,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八月又奉调海州(今属江苏),出任知州。因积劳成疾,到任不久便卧病不起,当时狱中尚有积案30多宗,他虽然心力交瘁,但仍抱病把案件一一审理完结。老百姓知道罗公废寝忘餐,带病办案,无不感恩戴德对他这种为民办案的精神无比敬仰,在他卧病期间海州百姓纷纷登门探望,病故后远近父老成群结队前来吊唁,当护柩南归时百姓焚香跪拜,哭声震天,州内大小官吏也不禁挥泪送别,嗟叹不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