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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龙川|的典当业

时间:2020-12-30 来源:

典当,亦称当铺或押店,是- -种经营各种物品(动产)抵押放款的信用机构。龙川县的典当业据有关史料记载是始于清代。龙川地处粤东北,东韩两江横贯县境,一贯以来为东江上游的物资集散地,特别是县内重镇老隆工商业更为发达。清末民初,龙川县一些比较大、人口比较多的圩镇均开设有当铺或押店,在当地金融界有较大影响。后来随着新式银行的出现,很多借贷业务为银行所代替,因此典当业便逐步败落,至建国前夕龙川全县仅有当铺11间,建国后典当业遂成为历史陈迹。

龙川的典当业多为独资或合资。当资多少不一,有的十数万元,有的只有几万元不等。经营典当业的业主多为有钱有势的当地财主或乡绅,也有外县外省的巨贾。有的是“伙计生意”合股经营。合股经营要成立股东会,订立契约,列明各股东出资数目和股东对典务的各种关系,如盈亏的分摊,退股与加本等内容。一般来说股东不参与具体经营业务,每年召开一、 二次股东会议,由司理向股东报告业务发展情况,提出下年度经营意见。

当铺的业务人员职别大多分为三等:

司理(相当于现在的公司经理):负责整个当铺的经营管理,如系合股经营,司理一职多由参股多的股东充任。

司柜(又叫企柜、企台):负责司受抵押取赎物品的鉴别和核价工作,多为金、银、珠、宝鉴别行家。

写票:负责填写当票及登记当簿等事务。填写当票的字体各当铺自成一家,其他人极难辨识和仿照,目的是为了防止假冒和仿造。

龙川当铺的建筑与一般店铺有明显区别,它的建筑特别坚固,窗小墙厚,这是出于安全考虑。保管押物的库房设置更为神秘,盗贼行窃不易得手,防潮设备也好,以确保押物不至霉烂和不被虫蛀。营业门店亦与其他商店门面不同,一般是石板门,两扇门页特别厚实,门门有的用硬木做成,有的用铁门闩。柜台特别高,低矮的人要踮起脚尖才能把押物送至柜前。大门前面的高墙上塑一个八仙桌大小的“当”字。大门内堂正中竖一块巨大屏风,俗称“挡羞板",借以挡住门前过往行人的视线,照顾当户的体面(旧社会到当铺去办典当是不光彩的。)

典当的营业,始于当,止于赎。具体程序如下:

一、人当。当户携带押物至当铺柜前,经双方议定当本(即押物当多少钱,一般以押物实价的70%折算,如该押物价值100元,当本则以70元计算) ,填写好当票连同当本一并交付给当户,典当手续也算完成了。当票是当铺发给当户当物唯一凭证, 当户凭当票赎当。当票上写明所当何物,当本多少,利息多少(一般月利3分),赎当时间,当铺名称及地址等注明“虫蛀霉烂,水火偷窃,各安天命”字样,以示当铺对押物不负或少负赔偿之责任。

二、赎当。当期届满,当户持当票带足本息前往原当铺办理赎当手续。当铺按当票标明的本息如数收取并发还押物,从此当户与当铺再也没有什么关系。赎当时,当铺认票不认人,凭当票收取本息和发还押物。当期已满如当户因实际困难无法按期赎当,也可延长赎当时间,延期长短由当户与当铺商定,这叫“留当”。所当物品.满期或延期后当户仍不赎取,当铺则视为“断当”,可以有权拍卖押物作抵偿,其定例一般按押本加30%出卖(如押本100元,则以130元价格出卖)。

典当业是在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它在调济资金,特别是调剂农村资金,抑制高利贷等方面,在历史上是起过一定作用的,但也不可否认它具有很大的剥削性。清末民初,由于农村破产,工商业不景气,社会风气败坏,烟馆、赌馆、妓院林立,广大人民群众日趋贫困,在这种情况下,龙川的典当业曾出现过短暂的繁荣,但随着银行的兴起,借贷业务已被银行所代替,加之旧社会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典当业的经营者不但无利可图甚至亏本,因而纷纷倒闭,至建国前夕已寥寥无几,近似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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