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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主观主义造成的错案(一)

时间:2020-12-29 来源:

1952年龙川县公安系统“三反”运动(反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初期,由于领导同志不是严格坚持马列主义原则,不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其一整套做法是凭靠主观主义,宗派主义而盲目进行的。一开始就动用我们共产党所反对的“吊、打、绑、逼、供、信”那套主观野蛮粗暴的办法,以致酿成这一严重的错误。当时参加“三反”的单位还有龙川县武装部(包括县武装部所属的各区武装干部)。当时武装部长由县委书记魏则鸣同志兼任,副部长谢子陶同志。公安连队连长郑奎,指导员魏振环。龙川公安连队——属东江公安大队领导,共有120多人。东江军分区派来领导人程浩远(北方人).“打虎”队长杨华靖(车.田人)。东江公安大队委托东江军分区、龙川公安队“三反”运动与县武装部同时进行。

“三反”先从武装部县大队抓起,后逐步深入到公安连队。首先内定“三反”对象,从连队的班长、会计、出纳、采买员及至其他干部。如机关办公的科长若与钱发生关系的,都成为审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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