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党史故事 -> 点击返回上一页
调查研究 摸清情况

时间:2021-08-26 来源:龙川档案馆藏书

县委落实政策调查组进村后,受到广大苏区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纷纷向调查组反映意见,提供情况。调查组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谈心会,对所谓“四甲苏区地下党组织秘密自首”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同时分别登门向受害者抚慰和倾听意见。经过几个月艰苦细致的深入调查了解,调查组掌握了大量材料,证实“四甲地下党组织秘密自首事件”是一宗冤案。清理阶级队伍时候,宣传队当时认定四甲地下党组织有自首变节行为的依据有如下三条:一是有人检举四甲地下党组织某些负责人曾配合国民党的县自卫总队到四甲“安民”;二是有人检举四甲地下党组织曾召开过讨论自首的会议;三是有人检举在1948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先后有不少中共地下党员向国民党县政府自首。但从调查情况来看,上述三条定案依据都不能成立,均与事实不符,应该予以否定。调查组经多方调查并没有发现四甲地下党组织有些负责人曾配合国民党县自卫总队到四甲“安民”的行为。国民党自卫总队是在1948年农历7月14日进入四甲进行扫荡的,烧毁了地下党员十座房屋,捕杀民兵二人,并抢走耕牛、粮食、物资一大批。大扫荡过后的7月22日县自卫队再度返回四甲进行所谓“安民”,召开群众大会提出三个条件:一是四甲要办自卫班;二是参加“共匪”的要回来自新;三是要向政府缴粮纳税。据查县自卫队到四甲“安民”前后,地下党和民兵均进行集体隐蔽,并未发现他们与“自卫队”有什么联系。关于“四甲地下党组织召开讨论自首会议”问题,经调查也不是事实。1948年8月初旬,乡农会曾召开过一次有农会干部、民兵和父老参加的联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地下党员也有绅士和保甲长共二十多人,内容主要是讨论办自卫班问题。这次会议只讨论了办自卫班问题,没有讨论什么自首问题,也没有发现四甲地下党组织另有召开过讨论自首的会议。宣传队定案的第三条依据:地下党员陈超等几十人有自首行为。据查也没有事实根据:1948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国民党政府乡长采取恐吓、威胁、诱骗等手段,动员个别中共动摇分子办理了自首手续。四甲党组织发现这个情况之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开除自首分子的党籍,将情况及时上报党组织,并及时召开了反自首会议,教育党员坚持斗争,反对变节。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出,四甲地下党组织是坚强的、革命的,在白色恐怖年代仍坚持顽强的斗争,为革命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清理阶级队伍阶段,宣传队推行极“左”路线把四甲苏区诬为“叛徒窝”,把革命老同志诬为“叛徒”显然是错误的,应给予彻底平反,全面恢复四甲老苏区的名誉。


相关专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