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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魏治平同志商榷的两个问题(三)

时间:2020-12-29 来源:

二、关于参加公安总队的职务,治平同志于1991年8月20日给县党史室的信稿说:“1949年龙川解放,老隆解放第二天,龙川县长魏南金找我谈话说上级决定派我去龙川公安总队任教导员﹐总队长黄仕彪,副总队长杨荣烈,南金配我一技(支)手抢(枪),和杨荣烈马上出发黎咀。你室问我是否参加龙川公安总队任何职务,我上面说得很清楚了。”我们从来没听说原龙川公安总队有教导员魏治平。对治平同志这一段话应作一些咨询的:

①老隆解放的第二天,也就是5月15日,龙川是否有县长?(龙川县长是五月底六月初才是魏南金的);②老隆解放的第二天,保五团团长列应佳还率保五团残部在东水,东二支司令部老隆战役指挥部还在部署消灭列应佳的战事,治平同南金同志究竞是在什么地方谈话的?③老隆解放的第二天还未成立龙川公安总队,治平同志是怎样任龙川公安总队教导员的?④老隆解放的第二天,杨荣烈根本就没在老隆地方,是在川北,治平同志究竟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和杨荣烈出发黎咀的?以上问题,治平同志说:“我上面说得很清楚了”,我们认为还不很清楚,需再说清楚点。

实事求是是我党的党风。我们认为治平同志在1991年8月20日给龙川县党史室的信稿末段中说得好:“历更是客观存在,历史不容删改的。”

广州市原龙川县公安总队部份战士:蓝展、廖忠、叶超强、崔新发、邓健、曾云、郑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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