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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土地与成果

时间:2020-12-30 来源:

这一阶段主要是分配土地、房屋、耕牛、农具和余粮。当没、征收工作结束后,各村立即成立“土地改革成果分配委员会”,各农会小组设评议小组,具体实施分配成果。县土委会发出《关于分配土地时若干具体问题处理草案》以指导分配工作。由于分配工作是关系农民团结的一件大事,因此提出“干部要大公无私,农民要互让互谅,方法要民主协商,目的要有利生产”等原则。既先满足贫雇农和佃中农为主要对象的需要,又优先照顾烈、军属和适当兼顾中农利益;既大体按人均分配,又不搞绝对平均。分配时先土地后果实,以村为分田单位(闾为单位的亦不少),全乡作必要调剂。坚持原耕基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尽可能少作大的变动,以照顾耕作习惯利以生产。地主、二流子、自新土匪等均分得与农民同样多的一份土地。分配方法是自下而上酝酿,自上而下调整,先抽出后调入,先调整后分配,然后自报公议,民主评定,全闾通过,农会批准,三榜定案。出了第三榜后插签认田,地主插白签,农民插红签。随后转向分配果实,主要是分给贫苦农民。缺什么分什么,自报公议,民主评定。

龙川山地面积多,对那些应没、征收的山林,暂移交农会所有,严禁砍伐林木出卖,待1951年8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暂行办法》后,才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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