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党史故事 -> 点击返回上一页
春风化雨 天年颐养(一)

时间:2021-01-05 来源:

1971年9月林彪反党集团阴谋败露后,国内政治生活中紧张气氣有所缓和,但阶级斗争这根弦始终还是绷得紧紧的。1973年冬,中共龙川县委复案办公室通知陈春巧到县委组织部报到。也许是对她的处理开始解冻吧,按当时的时尚说法,是对那些有问题且表现稍好的人“给出路政策"。由于她是被银行龙川支行清理回乡监督劳动改造的,不久银行将她收回,分配到银行黎咀营业所任出纳员,直至1979年10月办理退休手续(因参队时间按1950 年1月到南方大学学习计起)。打倒“四人帮”后全国开始拨乱反正,落实冤假错案平反昭雪。自1982年始,陈春巧为她的历史问题数次向组织、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先找原人民银行龙川支行行长反映情况,银行则以“维待1956 年结论,不能改变”为由,末予落实。陈春巧不服,则一边继续上诉,一边给有关老同志如张其初、梁威林等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帮助解决。1947年 12月陈春巧由香港回紫金古竹工作,是梁威林指派通知她回的。梁威林、张其初等老同志则向龙川县纪委反映情况,证明陈春巧申诉情况属实。从而县纪检会对她的历史问题成立复查专案组进行落实工作。专案组由县委组织部、纪检会、农业银行三家组成,袁门根同志任组长。经专案组专程外出到古竹等地核查她当年被捕情况,结合内查她历次向党组织交待汇报的档案材料,雄辩的事实证明:陈春巧被捕后,无罪保释出狱,乃至中共地下党组织和同志未受损害,推倒以往审干时的那些不实之词。在复案时倒是在她的档案里发现:留有一张“怀疑陈春巧自首分子”的字条一既无时间、落款,也无作出这一处理结论的单位和公章,更无陈春巧本人的签字!虽然“怀疑”不等于事实,但在极“左”路线盛行的年代,这个词的分量举足轻重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正是这样一张荒唐的字条,如同一个“紧箍咒”套在她的头上,伴她度过近乎30个春秋。试想,一个人生有几个30年?


相关专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