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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基同志于1968年月含冤去世之后,他全家特别是他的夫人,在政治上受歧视,在日常生活中受压抑打击。林业局造反派叫她立即搬出林业局宿舍,并将她的床板、被帐、家具厨具等生活用品全部搬出露天,她只好带着五个孩子含着眼泪在露天过了一夜。次日感谢“五七”干校领导批准,全家住进“五七”千校的一间小房内。她当时的工资才42元,六个人吃饭,三个小孩读书,为节约开支,他们只好在“五七”干校集体伙房搭食,一份菜六个人吃。后来确实维持不下去,1969年5月16日她带着孩子们回老家和平东水参加农业生产队集体劳动,直至1972年12月复出龙川附城食品站工作。
有了一份正常的工作,有了一个临时的家(食品站),思想上稍为安下来。但是小孩在校读书也受人歧视,同学们看不起,孩子们的精神负担很重。张淑英同志翻来复去的想,关键是叶绍基的死因问题,要弄清楚。是硬骨头临死不屈,死在丧尽天良的打手们的魔掌下,还是软骨头委曲求全,上吊自杀呢?带着这个问题化悲痛为力量,为丈夫的死因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找当年被揪斗过的老同志、老领导,并找县落实政策办公室查明事实真象,走访有关当事人等。从而她获悉了一张所谓验尸记录,写着:叶绍基是畏罪吊颈自杀……记录员黄××。为此,张淑英要求县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人钟南天同志核实叶的死因。县落实办派员与记录员进行核查工作。问:“叶绍基畏罪吊颈自杀,死后是谁人把吊绳割断放下尸体来的?”记录员答:“我记不清楚。”又问:“是用什么绳索吊颈的?”答:“用行军壶的带子。”“除叶用的这张棉被(有单被的)当作棺材包裹叶绍基尸体埋了之外,其它衣物及这个行军壶,张淑英都带回家中来了。现行军壶连壶并带子仍原封不动完整无损。”黄无语。又问:“兔子房门背这一枚1.5市寸长的铁钉子却没有一点弯曲,且这枚铁钉离地高度只有1.3公尺,而叶绍基身高1.65公尺,怎能吊得死呢?”记录员:“我不清楚。”再问:“叶绍基死后,桌面上那张留条(遗书)写着:这两个面包留给我文辉滋嚼、滋嚼。这张字条的字迹不是叶绍基写的。”记录员:“我确实不知道,领导叫我怎样写我就怎样写了。”